2009年7月24日 星期五

新空氣指標被指未夠嚴
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現時的空氣質素指標自1987年沿用至今,環境局建議更新指標,當中7種受控制的污染物中,3種如二氧化硫、可吸入懸浮粒子及臭氧會採取世衛的中期目標,並加入醫學研究指對健康影響較大的微細懸浮粒子(PM2.5),以收緊排放上限,但有環團批評當局未採用世衛最嚴謹的「最終目標」


世衛於2006年發表新空氣質素指引,部分國家空氣污染水平遠超指引建議的水平,世衛提議在達到指引前,可先以中期目標1至中期目標3(數字愈大愈嚴謹)為減排標準。


多採世衛中期目標


環境局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,其中二氧化硫、可吸入懸浮粒子、微細懸浮粒子(PM2.5)及臭氧皆採用世衛中期目標。消息人士解釋,二氧化硫主要來自發電廠,在已鼓勵安裝脫硫裝置及與兩電設減排目標等措施下,相信進一步減少二氧化硫的空間不大。至於本港的微細懸浮粒子(PM2.5)排放佔整個珠三角區約1%至2%,區域排放的影響較大,遂先以中期目標1為基準。


全球至今未有任何國家全國採納世衛空氣質素指引作法定標準,消息指本港無為全面達標定下時間表,只稱在推行19項措施後,再配合內地管制空氣質素措施,本港便有望達到新空氣質素指標,當局最少每5年檢視指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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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嚴謹又如何,如果冇有效的措施去減排,呢啲數字根本冇意義...


減排係成個社會共同承擔的,決一不可...


樣樣都想一步到位,受害的只會係大眾,定立咗一個共同的目標,慢慢行就有機會去得到,目標定得太高,社會的阻力會好大...


如果現在用世衛的最嚴謹標準,日日都超標,我相信好多人都唔洗開工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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