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

1字樓

從前,中文地址和英文地址的寫法截然不同。中文的「三樓」英文要寫作 “2nd Floor”,何以如此呢?原來地面的一層,無論是廣東人或英國人,叫法其實一致,本地話叫「地下」、英文則叫Ground Floor;但Ground Floor上一層,英文叫 “ 1st Floor”,廣東話卻叫「二樓」,廣東話是沒有「一樓」的。


若要英文與中文一致,得用另一個字:“storey”。地面是 “ 1st storey”,二樓是“2nd storey ”。但“storey”這個字始終沒有流通,反而華洋雜處,久而久之,大家都明白了英文用語的習慣,見到1st Floor就知道是二樓,2nd Floor就是三樓。再後來,聰明的香港人發明了 “1字樓”、“2字樓”這種說法,毋須理會究竟是廣東人的三樓還是英國人的3rd Floor,一概以升降機的2字樓、3字樓稱之,簡單明瞭,堪稱偉大發明。

同一個系統,地下就叫做 “G樓”,依山而建的建築物, G樓之下還有其他層數,便叫LG樓:Lower Ground。高等法院,有LG4到LG1,之上才是G樓。這還未夠複雜,G與1之間有閣樓,於是稱為M樓。

按洋迷信,不設13樓;本地迷信興起,14是「實死」不吉,於是不設14樓。其實13、14都不設都沒問題,香港人只關心自己要去哪層樓而已。

那麼樓層的數目編排是否任人「創意」?也不是。我看極限是要順序,不能3樓之後是8樓,8樓之後卻是7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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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仲有幾多人知道中文的二樓係等於英文的1st floor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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