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

數百孔明燈燃放 揭監管漏洞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孔明燈冉冉升空,看似燦爛熱鬧,但卻危機四伏;前晚新界北區有數以百計的孔明燈疑違規燃放,其中2個墮落上水及羅湖站的港鐵列車車頂導致著火。


然而,本港規管孔明燈的法例不全面,只禁止特定地點如郊野公園、機場5公里範圍等地,不可燃放,其他地方則未有明文規管,有環保人士要求當局加強監管及巡查,以提高公眾的危機意識。


僅特定地點禁 其他無明文規管


前晚中秋節,不少市民在上水北區公園及粉嶺一帶燃放孔明燈;居於八鄉的香港昆蟲學會會長饒戈表示,據他觀察,前晚每小時有逾百個孔明燈從5至6個不同地點升空。


不少市民透過facebook相約親友到本港多個地點燃放孔明燈,如科大碼頭、粉嶺圍漁塘及上禾坑村等,有青少年更表示:「成日落bar唱K實在太悶了,要搞搞新意思。」已在大嶼山訂了度假屋,放加大碼孔明燈。


有出售孔明燈的店舖負責人坦言,今年中秋節共售出逾200個孔明燈,店員亦已教顧客放燈時要加上鈎及安全繩線繫著孔明燈,以確保不會超離升空高度及中心場地範圍。


但孔明燈的燃放卻造成意外,前晚11時許一列由羅湖開往紅磡南行列車,在上水站被孔明燈墜落車頂,因觸及集電產生火花,一度驚動消防員到場,事後發覺車頂薰黑,職員需疏散乘客改乘下班車,並安排列車回廠檢驗;同一時間,一班北行列車停在羅湖站時被孔明燈墜落頂,亦被安排回廠,令列車服務一度受阻。


港鐵發言人表示,已要求警方加強巡邏,並呼籲市民不要在港鐵站或路軌附近燃放孔明燈;警方發言人稱,上水分區前線警員,已加強留意及勸喻放孔明燈的人士,盡量避免影響他人及其他公共設施。康文署:近兩天無市民燃放被控


康文署發言人則指,如發現有人在轄下公園作出可能影響或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,會立即勸止;但過去2天並無市民因在相關場地放孔明燈而被檢控。


雖然本港並無法例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燈,但根據《林區及郊區條例》,在郊野公園或郊區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燈均屬違法,而民航處發言人亦指,除非有書面許可,否則機場5公里範圍內,包括整個港島、九龍、新界西、沙田及大嶼山等都不可燃放長或闊逾2米的孔明燈,而在船舶、車輛或建築物60米範圍內及離地面超過60米亦禁止燃放孔明燈;如果因而危害他人的生命或財產,違例者最多可被罰款5,000元及監禁2年。


但民航處發言人指出,他們不負責執法,要靠市民報警處理;警方回應稱,如收到市民舉報會到場了解,但是否犯法要視乎個別案件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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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就應該全面禁止放孔明燈啦,將自己的快樂建築係別人的痛苦身上。


不過原來好多人都唔知孔明燈係乜,好多人都只係講:「仲乜將個燈籠放上天」...


1 則留言:

  1. 應該要立例禁止啦,影响到安全嘛!
    [版主回覆09/25/2010 23:28:00](Empt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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